发挥人民调解基础性作用

奇闻异事 35℃
根据*高人民法院的微信公众号消息,*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发布了一份通知,关于印发《关于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基础性作用 推进诉源治理的意见》。意见的目的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解工作的指示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放在前面,着重处理矛盾纠纷,发挥人民调解在预防和解决矛盾纠纷中的核心作用,从源头上减少诉讼数量。意见提出了以下几点要求。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2)工作原则要坚持党的领导。

人民至上,我们始终如一。

为了人民,我们依靠人民,提供更好更快的调解服务。

我们抓住矛盾的早期苗头,引导大家优先选择人民调解,解决问题在基层,解决之前。

我们协调各方资源,让更多人参与矛盾纠纷的解决,达到矛盾分流,及时调处,形成合力。

我们努力提升调解能力,让协议得到履行,维护调解权威,在矛盾纠纷中实现真正的解决。

我们总结经验,从实际出发,推进工作理念、平台载体、制度机制、方式方法的创新,提高诉源治理水平。

我们夯实人民调解的**道防线。

(一)咱得加强矛盾纠纷咋办呢?咱得做好矛盾纠纷排查预防啊。咋做?就得经常排查,还得着重排查,还得常规排查,也得集中排查,咱不断提高矛盾纠纷排查的目标性和有效性,这才行。咱还得和网格员、平安志愿者、派出所、综治中心这些地方配合,咱要共享信息,联排联动,不能有遗漏。咱还得关注容易发生矛盾纠纷的重点地区、领域、人群、时段,咱要有针对性的排查。咱还得围绕乡村振兴这些重要事情,还有举办大活动、应对重大事件,统统组织各种形式的矛盾纠纷排查。咱还得在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危险中,做好记录,分类整理,采取相应的预防和应对措施,咱得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才行。

(二)咱还得加强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咱得强化乡镇、村庄的规范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咱要全面设立啊,人员要充足,制度要健全,工作要规范,保障要有力。咱还得改进覆盖县乡村组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还要推进个人、特色调解工作室的建设,咱要试着搞出更适合需要的新型人民调解组织。咱得加大对婚姻家事、邻里纠纷、房屋宅基地问题、山林土地纠纷的调解力度,咱得抓早抓小,调查要到位,要把法律和情感结合起来,咱得避免因为调解不及时、不到位引发可怕的案件。对可能激化的矛盾纠纷,咱得在稳定事态的基础上及时报告,帮助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化解这些问题。

加强解决重要问题的医治。以社会需要为导向,对于经常出现问题的关键领域,鼓励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依法设立行业和专业的人民调解组织。如果已经有了这样的人民调解组织,要在司法行政机关的指导下,全面加强规范化建设,确保中立和公正,防止商业化和行政化。还要进一步加强医疗、道路交通、劳动争议、物业等领域的人民调解工作,积极拓展到消费、旅游、金融、保险、知识产权等领域。还要加强新的业态领域的矛盾解决,切实维护灵活就业和新形态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关键领域矛盾纠纷的特点和规律,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咨询专家库,注重运用专业知识和专业力量来解决矛盾纠纷,提高调解工作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加强解决重大复杂矛盾纠纷的能力。充分利用现有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整合人民调解、律师调解、商事调解、行业调解、行政调解等各个方面的力量,设立市、县两级的“一站式”非诉讼矛盾纠纷解决中心(或矛盾纠纷调解中心),统筹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资源,联动仲裁、行政复议等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共同解决市、县范围内的重大复杂矛盾纠纷。

三、加强诉调对接工作

(一)拎它!先把案子引到调解上面。在办案之前,要给当事人提供不去打官司解决纠纷的方式,让他们知道非诉讼纠纷解决的好处。法院也要加强引导,对于适合通过调解解决的案子,要向当事人解释一下调解的特点和优势,还要鼓励他们去当地的调解机构申请调解。如果当事人还是不愿意调解,就得及时立案啦。

(二)赶紧分流啊!对于适合通过调解解决的案子,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可以先去找调解员调解。调解机构可以让当事人从司法机关公布的名单中选,也可以由法院指定。对于一些基层的矛盾纠纷,还要充分发挥村(社区)、乡镇(街道)的调解委员会,当场解决。至于专业领域的矛盾纠纷,要注重发挥相关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的优势,提升专业水平。还要鼓励非诉讼纠纷化解中心(或矛盾纠纷调解中心)直接和法院联系,接收法院委派的调解案子,组织、协调、督促辖区内的调解机构开展调解。

依法收个调解,人民调解组织拿到案子之后就要按《人民调解法》和《人民调解规范》的要求尽快收案。调解成功的话,调解组织可以给他们写个调解协议书,还得监督他们俩都按协议办,并把调解结果反馈给法院。如果当事人觉得有必要的话,他们可以一起去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确认。不能调解成功的话,调解组织得把手续办好,把案子材料退回法院。法院收到材料之后,得尽快登记立案或者继续审理。双方同意书面形式记录下来的调解过程中没有争议的事实,在诉讼程序中,除非跟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有关,当事人不用出具证据。

四、加强保障调解工作

一)强化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咱要注意招收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人员、心理咨询师、医生、教师、专家学者等社会专业人才,还有退休政法干警以及信访、工会、妇联等单位的退休人员,咱专门找他们来当人民调解员,不停地扩大人民调解员队伍,搞好人员结构。咱们特别要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行业性的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至少要配备3个全职人民调解员,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派驻相关单位和部门的人民调解工作室至少要配备2个全职人民调解员,有条件的村(社区)和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可以配备1个全职人民调解员。咱还要建立起青年律师参与人民调解的机制,咱要组织刚入职的年轻律师到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等地方去历练,充分发挥他们精通法律的专业优势,广泛参与矛盾纠纷调查预防、基层矛盾纠纷解决、行业专业领域矛盾纠纷解决等工作,提高矛盾纠纷解决的专业水平。咱还要落实以县级司法行政机关为主的培训制度,采取集中授课、交流研讨、案例评析、现场观摩、旁听庭审、实训演练等各种形式,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不断提高他们解决新形势下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

(二)俺们得把钱保障住。让人民调解工作指导经费、人民调解委员会补助经费、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专职人民调解员聘用经费、人民调解办案补贴和专家咨询费这些钱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好好保障下。俺们得跟财政部门沟通一下,建立起人民调解工作经费动态增长机制,努力增加政府购买人民调解服务的力度,要好好用中央和省级的转移支付资金,补充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不够的地方。建立人民调解组织的单位和相关部门得提供办公场所、设施什么的,还要提供必要的工作经费。尝试建立相关的基金会,鼓励大家为人民调解组织提供各种捐赠资助,多方面保障人民调解工作有效开展。

(三)咱们得强化信息化平台对接。*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得搞个“总对总”的对接机制,司法部要加快推进矛盾纠纷非诉化解平台建设,要实现跟*高人民法院的业务协同和数据共享,保证纠纷案件在网上流转顺畅,信息数据互通共享。人民调解信息化平台得借助司法部的矛盾纠纷非诉化解平台,跟*高人民法院相关的系统平台对接起来,要开展纠纷在线咨询、在线分流、在线调解、在线反馈、在线司法确认。积极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信息化手段,通过信息化平台对接集中纠纷数据,实现矛盾风险的动态感知、准确分析,提高预测预警预防风险的能力,为党委、政府科学研判社会矛盾纠纷形势提供参考依据。

五、组织领导要加强

(一)咱们得更好地合作啊。各级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得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对咱们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视和支持,推动管住源头,提高咱们人民调解工作在考核中的比重。咱们要建立民间纠纷成诉情况通报机制和重大矛盾纠纷预警来回通报机制,定期分析咱们辖区矛盾纠纷的特点,共同做好预防解决纠纷的工作。咱们得加强调查研究,一起研究解决咱们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咱们要强化工作督导,保证咱们各项工作能够落实到位。

(二)咱们得加强工作指导啊。司法行政机关得加强咱们人民调解工作的全面指导,提高咱们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水平,建立好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名册,搞好依法设立的人民调解组织备案工作,完善咱们人民调解工作的考核评价标准,还得把考核情况和调解员等级评定、办案补贴挂钩。法院得加强对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的业务指导,和司法行政机关一起做好咱们人民调解的宣传推广和业务培训等工作,完善委派委托人民调解和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机制,优化咱们的工作流程。

(三)咱们得加强宣传和表彰啊。咱们要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网络、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更多地宣传咱们人民调解工作,让咱们人民群众更多地了解人民调解,并选择咱们人民调解。咱们要广泛宣传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的先进事迹,一起发布相关典型案例,讲好“人民调解故事”,为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创造更好的社会环境。咱们得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的表彰和表扬力度,增强他们的职业荣誉感和自豪感,唤起他们的工作热情。

标签:[db:tags]